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9.由于在天堂,主是神性真理,而那里的神性真理是光,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来自祂的真理同样被称为光。如以下经文:
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人,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36, 46)
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约翰论到主说:
祂是照亮一切世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4,9)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4:16)
我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42:6)
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4)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你的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诗篇43:3)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主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光;真理本身同样被称为光。由于在天堂,光来自显为太阳的主,故当祂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祂的衣服放光,极其雪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马太福音17:2)
主的衣服之所以有这种表象,是因为它们代表在天堂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衣服”也表示真理,故诗篇上说:
耶和华啊,你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注: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真理给良善披上衣服(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6, 9952, 10536节)。当主变了形像时,祂的衣服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9212, 9216节)。
6032.“约瑟一看见他”表觉知。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觉知(参看2150, 3764, 4567, 4723, 5400节),也指有信(2325, 2807, 3863, 3869, 4403, 4421, 5400节)。关于“看见”表示理解,因而觉知,以及有信,要知道,人有两样事物,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
至于属灵之光,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也就是说,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光来光照;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理性心智,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不过,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然而,当这光没有光照时,人的理性心智,或内眼,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也就是说,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我能证实这一点,因为我见过它。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这解释了为何“看见”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如思考、反思、观察、谨慎,以及许多这类活动;同样不仅表示信,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如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
关于属灵之热,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以及人由此对主,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这属灵之热是真热;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热”、“火焰”、“火”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良善本身。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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